各学院、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宝钢教育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申报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条件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我校在编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 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申报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的条件为我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推荐名额及选拔程序
1.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2名,其中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名额4名,其中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研究生推荐名额1名,本科生推荐名额3名)。
2.各学院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1名(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宝钢优秀奖候选人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盖上学院公章。
3.教育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学校宝钢优秀教师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院分别负责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研究生的组织申报工作。宝钢教育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宝钢优秀奖及特等奖的评审工作。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宝钢优秀奖候选人应按照下面有关要求准备好申报推荐材料:
①《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1份(以下简称《评审表》);
②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
2.推荐材料要求
①申报人不得更改《评审表》表格样式,并须注意《评审表》中的字数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评审表》填表说明。
②申报人相关教学、科研情况及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各单位、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③所有推荐材料均用A4纸打印,于6月25日下午17:00前交至各组织申报工作对口部门老师处。
基金会办公室:谷舒老师(综合办公楼402室),联系电话:58292888,邮箱:xyh@xt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唐凤莲老师(服务大楼302),联系电话:58292704,邮箱791830600@qq.com。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周次群老师(研究生楼A303),联系电话:58292690,邮箱zcqxtedu@163.com。
四、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应对宝钢教育奖的推荐、评审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做好宣传、推荐等工作。
2. 各单位评选应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对申报教师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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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