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于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奖助学金,用以资助成绩优良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第十届“金桂”奖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奖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二)助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一)奖学金:名额 15人(见附件1);金额6000元/人。
(二)助学金: 名额27人(见附件1);金额6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
1.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6、2017、2018级本科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2018年9月-2019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文科在80分以上、理工科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二)助学金
1. 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贫困生数据库中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特别困难学生。
2. 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10月28日下午5:00前,请各学院通知申请学生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11月4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完成初审并提交,同时将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报送至湘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3.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学院初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评审结束公示5天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发放方式
1.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建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学费代收代扣的校园卡内。
2. 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xls
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