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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与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签订的助学金项目协议书,由院系推荐,经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与学生工作部(处)联合初评候选人,报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评审确定何丽宇等25名本科生(见附件)为助学金受助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6月3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与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电话:58292888。若无异议,公示期后评审结果自动生效。
附件: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受助名单
湘潭大学对外联络处
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4年6月3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度湘潭大学“金桂”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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