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太阳慈善)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在校贫困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自2014年9月设立了太阳慈善助学项目,该项目已执行四年。现将评选助学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人数:25人 ; 资助金额:3000 元/人/年。
二、资助对象
1、获得2017年度太阳慈善助学金,自觉仍需要继续接受助学金,2018年仍未毕业的在校生太阳学子;
2、2017——2018年度在同学会志愿者积分统计达标14名太阳学子;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任何挂科或不合格现象;
4、2018年度入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读学生可提出申请;
5、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6、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7、未重复接收其他资助。
三、推选选方式及名额
1、征询符合条件的 14名2017年资助的太阳学子意愿(见附件1),需要继续接受资助的撰写提交一份自述的个人成长、自立自强优秀事迹;
2、空缺出来的11个名额(见附件2),从2018级在校学生中推选,最终受助学生名单由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审定。
四、评审材料
1、《太阳慈善助学金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
2、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贫困证明佐证材料,本人所在村委、街道办和学院提供盖章文件;
4、院级或校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专业成绩证明材料。
五、材料提交
1、继续接受资助的太阳学子(14 人)递交撰写一份自述的个人成长、自立自强优秀事迹(无需再提交其它资料);
2、填写《太阳慈善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3),学院班主任和学工办审核后,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与第四条评审材料(1.2.3.4)顺序装订;
3、学院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以上材料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由学院统一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楼北面302办公室),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至58292704@xtu.edu.cn。
附件:
1、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继续资助学生名单;
2、“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太阳慈善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4、“湘潭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教育基金会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
2019年5月14日